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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融资③|洪水保险深度探讨:中国如何借鉴NFIP之得失

气候融资③|洪水保险深度探讨:中国如何借鉴NFIP之得失  第1张

洪水过后。傅蓓梦 图

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洪水灾害频发。如何有效应对,成为各国面临的重大课题。作为应对洪水风险的重要政策工具,美国的国家洪水保险计划(NFIP)实行多年,其成功的经验与面临的挑战为全球提供了宝贵借鉴。

本文深入探讨NFIP的得与失,分析了其在设计标准、保险费率、数据透明化、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并对其普惠性和财务可持续性问题进行了批评。结合中国在洪水等自然灾害保险方面的探索和进展,希望借由NFIP的实践经验,为中国进一步完善洪水保险体系提供建设性参考。

缘起:国家洪水保险计划护航高风险区,普惠保险与公私合作并行

国家洪⽔保险计划(National Flood Insurance Program,NFIP)是美国联邦政府于1968年制定的,旨在为居住在洪水高风险区的居民,提供负担得起的洪水保险,并鼓励社区采取和执行洪泛区防洪管理法规以减少洪水对私人和公共建筑、基础设施的影响。

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官网介绍,NFIP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解决洪水风险,即风险映射(risk mapping)、缓解(mitigation)和洪水保险(flood insurance)

风险映射是指,通过绘制河流和沿海地区的地图来识别洪水风险。迄今NFIP已绘制了110万英里的地图,占全美人口稠密地区的100%。

缓解是指通过支持洪泛区管理工作来协助当地社区,以降低建筑环境遭受洪水的风险。缓解措施为美国在减少洪水损失层面每年节省超过16亿美元。

洪水保险则覆盖2.2万个社区的500多万洪水保险投保人。

NFIP出台的部分原因是由于私人保险公司难以为高洪水风险区提供居民负担得起的保险,因此政府介入并提供解决方案。1978年之前,NFIP是由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HUD)负责管理,私人保险公司并未大规模参与承保工作,主要是由政府直接负责发放保单和承担洪水风险。1979年后,NFIP由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接管并进行了调整,形成目前的模式。1983年,FEMA推出“Write Your Own”(WYO)计划,私人保险公司通过WYO项目代表联邦政府发放和管理洪水保险保单。

“Write Your Own”(WYO) 作为NFIP的一部分,规定私人保险公司负责销售保单、承担日常的管理和理赔,但只向政府提交赔付申请,不直接承担洪水风险或赔付损失;政府则提供再保险和承担超额损失,也即政府实际承担所有保险风险和损失。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风险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心在《美国新兴的私人住宅洪水保险市场》(The Emerging Private Residential Flood Insurance Market in the United States)报告中披露,通过WYO模式合作的私人保险公司约70家,可能保留15%-24%的已签保费作为代理⼈报酬。

在NFIP计划的推广中,社区也承担一定职能。⾃愿加⼊NFIP计划的社区,其居⺠有资格购买洪⽔保险。加⼊后,社区必须在绘制的特殊洪⽔危险区 (Special Flood Hazard Area,SFHA) 内采⽤最低限度的洪泛区管理法规。SFHA是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定义的高风险洪水区域,通常指100年一遇的洪水区,这些区域每年有1%的可能性发生洪水。居住在SFHA中的房主,若通过联邦抵押贷款机构贷款,必须购买洪水保险。

SFHA制度帮助提高了公众的洪水风险意识,促使更多人购买洪水保险。根据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风险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心的数据,通过NFIP,住宅业主可购买⾼达25万美元的建筑保险和⾼达10万美元的财产保险。商业客⼾可为其建筑和财产分别投保⾼达50万美元。据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披露的数据,其全国超过2.2万个社区参与该计划,这些社区涵盖了美国绝⼤多数面临洪水风险的人口。

公私合作推行普惠化洪水保险的模式,有许多明显优点。一方面,提高了美国洪水灾害的保险覆盖面,NFIP可借助私人保险公司的销售网络,更广泛地将其提供给公众;另一方面,私人保险公司负责日常保单管理和理赔流程,改善用户体验并提高了效率,减轻了政府的日常运营管理负担

然而,尽管该模式鼓励更多私营部门资源和力量参与,有助于提高市场的灵活性和创新性,但洪水风险和保单损失全由政府公共财政负担,导致政府面临的风险敞口较大。尤其是气候变化加剧导致自然灾害频发,联邦政府的财务可持续性进一步面临挑战。

事实上,NFIP实施的最初几年,很少有家庭自愿购买洪水保险。为此,美国国会1973年通过《洪水灾害保护法》(Flood Disaster Protection Act),要求位于百年一遇洪灾地区的业主,从联邦政府支持或监管的贷款机构获得贷款,购买洪水保险。这项规定被称为强制购买要求(mandatory purchase requirement)。推行结果是洪水保险购买量大幅增加。截至2018年4月,美国范围内共有500多万份保单生效,保额超过1.28万亿美元(其中480万份为住宅保单,保额为1.17万亿美元)。生效保单数量2009年之前稳步增长,但此后一直下降。2012年和2014年改革立法要求提高保费和费用,这可能导致一些保单持有人放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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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17年美国国家洪⽔保险计划(National Flood Insurance Program,NFIP)在全美范围内实施的总量 图片来源: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风险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心 报告 The Emerging Private Residential Flood Insurance Market in the United States

实践:从设计标准到保险费率,NFIP如何对洪水风险定价

想要分析NFIP在管理洪水风险上的做法,首先要厘清一个公众传播上常引起误解的概念——“百年一遇”的洪水。其准确叫法是“百年一遇设计洪水”。对应概念是评价工程的安全风险,为描述该以何种工程设计标准抵御对应量级的洪水,从概率上描述某一量级的洪水出现的可能性。统计学概念上,如果将百年一遇称为“重现期”,指的是每年发生这种洪水的概率是1%。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洪水每100年发生一次,而是说任何一年都有1%的可能性发生。100年跨度里,可能多次发生这样的洪水,也可能一次都不发生。

由此,统计学和风险管理领域,使用了“1%年超越概率(1% Annual Chance Flood)”替代“百年一遇设计洪水”。它表示任何给定一年内,某个特定区域发生一种特定强度洪水的概率是1%,即这种洪水在该区域每年都有1%的机会发生。百年一遇设计洪水和1%年超越概率洪水区,技术上是同一个概念。只是“百年一遇”有时使人低估风险,因此用年度概率描述更准确。

实际操作中,洪水灾害的风险大小和保险费率,是由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绘制洪水保险费率图 (Flood Insurance Rate Maps, FIRM) 加以界定。

首先是洪水区域的划分,FRIM在地图上用特殊洪⽔危险区(SFHA)标记洪水发生概率较高的区域,同时也是需购买洪水保险的区域,定义洪水区主要基于对该地区发生洪水的可能性和潜在影响的评估,主要考虑因素包括——洪水频率、与水源的距离、多种洪水类型(如河流溢流、风暴潮、海岸侵蚀、暴雨等)以及海拔和重建成本等财产特征,典型的风险区域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A区(Zone A)是主要的洪水区,即 1%年超越概率洪水区(1% Annual Chance Flood Zone,缩写为 "1% ACE Flood Zone" ),意味着每年发生这种洪水的概率是 1%。区域A包括内陆洪泛区和沿海洪泛区(海浪高度小于3英尺),意味着其洪水威胁主要来自河流、溪流、湖泊等内陆水体,不包括海浪或风暴潮。该区域常被认为是最容易受到洪水影响的区域,需结合设计洪水深度、流速等数据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以使结构和设施可以承受这种强度的洪水。在A区,建筑的最低楼层必须高于基准洪水高程(Base Flood Elevation,BFE)或满足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高度。居住在A区的房主通常必须购买洪水保险,尤其是房屋通过联邦抵押贷款计划购买时。

第二类V区(Zone V)海岸上的狭长地带,海浪高度至少为3英尺,面临高风险的风暴潮和大浪侵袭,通常也是1%年超越概率洪水区("1% ACE Flood Zone" )。NFIP官网数据认为,这些地区在30年期抵押贷款期限内,发生洪水的可能性为 26%。因此,在V区内,建筑和财产的洪水保险要求比其他区域更严格,例如,要求以填土方式来抬高地基,因为填土可能改变自然水流,导致其他地区洪水风险增加。再比如,V区内的建筑和结构必须符合严格的建筑规范,通常要求建筑物防范洪水风险的最低地面标高,即基准洪水高程(Base Flood Elevation,BFE)高于风暴潮的预测水位,且结构设计要考虑到风暴潮引发的海浪和强风的影响等。居住在V区的房主通常也必须购买洪水保险,特别是如果通过联邦抵押贷款计划获得贷款的话。

第三类X区(Zone X)指位于0.2%年超越概率洪水区(即五百年一遇设计洪水)或更低洪水风险的区域。这意味着该区域发生洪水的可能性较低,但并不完全排除洪水风险。在X区,建筑物的设计要求相对宽松,不要求特别的防洪措施,如在A区或V区内要求的最低建筑高度等。但由于X区也可能遭遇极端天气导致的洪水,建筑物和土地开发时,仍建议考虑一些基本防洪措施,例如排水系统优化和防护设计。在X区,洪水保险通常不是强制性的,特别是通过联邦抵押贷款机构购买的房屋。尽管风险较低,X区的房主仍可自愿购买洪水保险,因为任何地方都有发生洪水的潜在风险,尤其考虑到气候变化可能增加极端天气事件的频率。

除上述A区、V区、X区以外,FIRM还有B区、C区和D区。

其中B区属于中等洪灾危险区,通常介于100年和500年一遇设计洪水之间。B区可位于100年一遇设计洪水边界外,可能受到小规模洪水影响。对于B区,购买洪水保险属于可选项而非强制要求。

C区代表洪水风险极低的区域,属于500年一遇设计洪水水位以上,可能在极端降水情况下有积水和局部排水问题,远离基本洪泛区。该区的洪水保险也完全自愿。

D区是指洪水风险尚未确定且未进行洪水灾害分析的区域。这类区域通常缺乏洪水风险的详细数据,因此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无法评估该区域的洪水风险。NFIP官网指出,该区域“洪水保险费率与洪水风险的不确定性成正比”,意味着由于风险无法确定,该区域建议购买保险,但保费费率通常较高。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0月后,由于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引入了新的风险评级2.0系统(Risk Rating 2.0),FIRM的风险区域划分也发生了一些改变。

经验:洪水数据透明化,居民和地方政府如何利用开放数据评估风险,增强防灾韧性

为帮助社区和居民评估洪水风险,NFIP提供了开放的地图和保险数据供用户查询。例如,2004-2005年期间,佛罗里达州遭遇了一系列洪水灾害。特别是在2005年,遭到包括丹尼斯、卡特里娜、丽塔、威尔玛等一系列飓风灾害袭击,这些飓风带来的强风和暴雨,引发了严重的洪水灾害。

那么,如果我是该州居民,如何查询所处位置的历史洪水风险和保险的赔付情况呢?我们可打开NFIP的官网“历史NFIP索赔信息和趋势”页面,选择佛罗里达州,将起始时间分别设为2004年和2005年,将鼠标移动到地图上的迈阿密-戴德县(Miami-Dade County)范围,就可查询到,这期间戴德县的保险索赔共5909宗,赔付金额共计约1.27亿美元。

这种数据开放和共享,无疑保障了居民对洪水灾害风险的知情权,并可能令居民在评估所在地区的风险脆弱性后提升对洪水保险投保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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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罗里达州在2004-2005年期间的风险评估和保险赔付情况 图片来源:NFIP官网

除了居民投保前的风险评估外,我们还可在NFIP官网看到,地方政府应用开放的洪水风险地图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做好社区居民风险意识沟通,以及针对民生影响重大的电力基础设施等进行防灾韧性建设的诸多案例。

例如,马里兰州环境部通过合作技术合作伙伴 (CTP) 拨款计划申请资金,为马里兰州沿海社区和沿河县的全县风险产品创建了2英尺和3英尺深度网格。由州政府机构、州长任命的官员和自然资源部组成的海岸智能委员会,讨论了州政府资助的项目如何提高未来事件(如海平面上升和气候变化)的恢复能力。州政府机构希望使用公众可查看的熟悉、易于理解和可验证的数据来确定洪水风险增加的可能性。

具体而言,马里兰州开发了一项名为“海岸智能-气候就绪行动边界”(Coast Smart Climate Ready Action Boundary,CRAB)的前瞻性政策工具,旨在帮助应对气候变化引发的沿海洪水和海平面上升风险,特别是针对沿海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规划。

马里兰州海岸智能法规(Maryland Coast Smart regulations)2020年9月开始生效,CRAB是马里兰州海岸智能计划(Coast Smart Program)的一部分,由马里兰州环境部(Maryland 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和马里兰州海事局(Maryland Department of Natural Resources)合作实施,旨在帮助沿海地区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

CRAB定义了一条基于科学预测和模型计算的气候就绪行动边界线,以识别哪些沿海地区未来几十年内可能受到海平面上升、风暴潮、潮汐洪水等气候变化风险影响。通过划定气候就绪行动边界线,马里兰州为沿海地区的开发项目提供了预防性指导标准,以确保新的基础设施和建设项目不会处于未来高风险的洪水区或海平面上升区。马里兰州政府要求开发者必须考虑这一边界,在设计和规划中纳入额外保护措施,以增强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气候适应能力。

此外,CRAB还提供了一个空间规划工具,帮助州政府、地方政府、开发者以及社区在进行土地使用规划时,更好地理解和管理气候变化带来的长期风险。通过该工具,地方决策者可在批准沿海项目时,确保这些项目不仅符合当前的风险标准,还能在未来几十年内保持气候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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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智能-气候就绪行动边界 图片来源:马里兰州政府服务,海岸智能气候就绪行动边界(CRAB)官网

肯定:NFIP洪水保险助力提升防灾韧性建设和灾后重建效率

NFIP实施至今已56年。对其实施效果的评价如何呢?首先看正面评价。

一个主流观点是,NFIP大大提升了美国针对洪水的防灾减灾效果

这首先归功于NFIP鼓励社区进行防洪规划、建设洪水防护设施等,通过预防性措施减少未来的洪水损失。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的数据显示,通过改进建筑标准,NFIP实施以来,社区和建筑物的洪水损失减少了约16亿至40亿美元。参与NFIP的社区必须遵守严格的洪水区管理法规(包括限制建筑高度、减少洪水高风险区的开发等),才能继续获得洪水保险,这大大增强了社区应对洪水风险的韧性。

此外,同样为增强防灾韧性做出重要贡献的工具,是NFIP推出的社区评级系统(Community Rating Systems, CRS)。它鼓励参与社区通过采取更积极的防洪措施,获得保费折扣。这些措施包括:

第一,对社区公众提供更多公共信息(Public Information),如准确的洪水风险信息(洪水风险地图和洪水历史记录等),通过宣传材料、公开会议和社区活动向居民普及防洪知识和保险要求;

第二,洪水准备与服务(Flood Preparedness and Services),社区制定洪水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习和公众教育,设置及时的洪水预警和疏散系统,帮助居民在洪水来临前做好准备;

第三,洪水损失减少(Flood Loss Reduction),社区制定并实施严格的土地使用规划和建筑标准,以减少洪水高风险地区的开发。此外,还鼓励通过改造、加固现有建筑,尤其是那些位于高风险洪泛区的建筑物,降低洪水带来的损失;

第四,自然资源保护(Natural Resource Protection),如社区采取措施保护湿地、洪泛区等自然资源,减少洪水对社区的影响,通过河流恢复、植被保护等措施,减少洪水发生时的破坏力等。CRS将社区分为10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个特定的洪水保险保费折扣。社区通过CRS积分获得更高评级,评级越高的社区居民,享受的保险费折扣越大。根据FEMA统计,截至2022年,约1500个社区参与了CRS计划,享受了平均约15%的保费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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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评级系统(CRS)的积分、类别和保费折扣一览表 图片来源: NFIP官网

正面评价的观点之二是,NFIP提升了洪灾后的恢复效率。NFIP通过提供洪水保险,帮助受灾居民在灾后获得经济补偿,加快了灾后重建和恢复过程。根据一项FEMA的研究,购买洪水保险的房主恢复时间可缩短近一倍。NFIP还减少了居民对直接救援资源的需求。通过提供保险补偿,受灾居民能够快速获得经济支持,从而减少了对政府直接救援资源的需求。例如,受灾居民可以用保险金修复房屋和购买生活必需品,不必完全依赖政府提供的应急救助。这种机制帮助政府将有限资源更有效地分配到其他紧急需求领域,例如公共基础设施的恢复或其他灾后重建工作。

批评:NFIP的普惠性洪水保险初衷与财务可持续性困境

对NFIP的负面评价也不少。其中最主要一条是,NFIP对美国联邦政府造成了巨大的财政压力

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风险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心的报告指出,NFIP一直无法覆盖洪水灾害事件的索赔。原因包括“保费价格折扣、定价不足以覆盖洪水灾害高损失年份的可能性及美国国会对集中风险的高额索赔不覆盖的决定”。

这是因为,NFIP设立之初,是为解决私人洪水保险难以提供居民可负担的保险的问题。为让更多人参与洪水保险计划,NFIP通过各种方式提供了价格折扣,尤其是对已有房屋和获得社区评级系统积分的社区。这些保费可能未充分反映房屋所在地区的实际洪水风险,导致收入不足以覆盖损失。定价矛盾主要源于洪水灾害低频次、高损失的特性。某些年份洪水损失巨大,远超NFIP的预期。由于历史上定价不足,NFIP可能难以在这些高损失年份中筹集足够保费来支付索赔。

美国国会的规定,也加剧了NFIP财务可持续性的难题。国会长期以来,决定由NFIP承担主要洪水灾害风险,但同时不允许它向高风险地区和财政困难的灾民收取更高保费。这意味着,即使某些地区洪水风险极高,NFIP也不能收取相应保费,从而增加了保险赔付的负担。

集中风险与高额索赔的矛盾,主要表现为洪水灾害常集中发生在特定地区(如沿海或河流附近的区域)。这些地区发生洪水时,NFIP面临大量集中索赔。虽然NFIP可通过再保险等方式转移一部分风险,但再保险费用高昂,加上其基础保费收入不足,导致NFIP赔付资金紧张。沃顿的报告指出,NFIP在2005年灾难性的损失年(当年飓风卡特里娜给美国带来了巨大灾难,特别是对新奥尔良地区造成了毁灭性影响,导致超过1800人死亡、数十万房屋和建筑物被摧毁或严重损毁)后积累了大量债务,债务规模已达到超过15年都无法偿还的程度。 

改革:NFIP的修订、保费策略调整、财政稳健性应对与未来风险评估

NFIP于2014年通过“国家洪水保险计划改革法案”(Homeowner Flood Insurance Affordability Act of 2014)进行了重要修订。这次改革立法主要针对2012年的“大水法”(Biggert-Waters Flood Insurance Reform Act of 2012)进行修改,缓解了后者导致的部分负面影响,特别是一些保费大幅上涨的问题。2014年NFIP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限制保费上涨,减轻房主负担。HFIAA放慢了2012年大水法中提出的保费上涨的节奏(尽管部分地区的洪水保险费需要通过定价调整反映真实风险),提出逐步增加保费,限制上涨幅度。新法案通过设定保费上涨上限(每年不超过18%-25%),减少了房主面临的巨额负担。这有助于避免大量保单持有者因无法承受高额保费而退出计划。通过确保更多房主继续留在NFIP体系内,对NFIP的收入流具有长期的正面影响。

第二,实施补贴和过渡性条款,减缓保费上涨速度。HFIAA恢复了部分房主的补贴,尤其是对长期房产持有者和历史性房屋持有者。2012年大水法提出房屋销售时,新买家需要立即支付基于实际风险的高保费。这一政策在2014年被修改,新买家可逐步过渡到全风险保费,而不是立刻面对巨额保费上涨。尽管这项措施短期内会减少NFIP的收入,但它通过避免突然的保费飙升,保持了人们的参保意愿,从而长远上保持了保险费的稳定来源,避免财政危机进一步恶化。

第三,鼓励防洪措施,通过保费激励降低未来损失。HFIAA鼓励房主采取防洪改进措施(如提高房屋基础、修建防洪墙等),并提供保费折扣。这不仅减少了未来洪灾中可能的损失和理赔支出,同时帮助降低了NFIP的风险敞口,长期减少了未来保险赔付的成本,有助于NFIP的财务可持续性。

第四,提高透明度,定期财务报告加强监管。HFIAA要求NFIP定期向国会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债务、支出和未来的偿债计划,增加计划的透明度。这一措施为国会和公众提供了及时了解NFIP财政健康状况的机会,确保有必要时可调整政策以应对潜在的财务危机。

第五,建立储备基金,增强NFIP财务稳健性。HFIAA要求NFIP建立一个储备基金(Reserve Fund),用于累积足够的资金储备,以确保未来发生重大洪灾时有能力支付保险赔付,从而减少对联邦政府贷款的依赖。法案规定,NFIP需要从保费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逐步建立和积累储备基金。建立储备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为NFIP提供一个额外的财务缓冲层,帮助计划应对可能的巨额赔付,特别是在重大洪灾之后。其目标是累积相当于计划未来可能负债的总额的1%。为建立储备基金,HFIAA引入了一项附加费(Surcharge)。所有NFIP保单持有者都必须支付这笔费用,以帮助为储备基金提供资金。对主要住宅(primary residences)的保单持有者需每年支付25美元,对非主要住宅(Non-Primary Residence)和商业物业的保单持有者需每年支付250美元。其中,主要住宅的含义是房主大部分时间居住的房屋,通常要求房主一年中至少50%以上时间居住在该住所,以区分其主要目的为投资、度假、出租的“非主要住宅”。这很容易理解,因为房主一年中大部分时间要居住的住宅,在洪水风险管理中的优先级理应更高,以公平地反映房产的使用性质和洪水保险的定价对应。

NFIP ⽬前正在通过⼀项名为⻛险评级 2.0”的计划(Risk Rating 2.0),对评级和测绘进⾏重⼤改⾰,转向基于财产层⾯、基于⻛险的定价。沃顿的报告中指出,虽然这项计划⼏年内可能不会完全⽣效,但它可能改变 NFIP 和私营部⻔之间的动态。

笔者通过资料检索发现,该计划的主要转变是,通过引入个体化的风险评估和一系列新的保险定价因素,改进当前NFIP保险费率无法反映实际洪水风险的问题。主要包括从基于洪水风险区(Flood Zone)的风险划分转向更加个体化的评估系统,对每个房产的特定洪水风险进行评估。此外,引入更多评估因素,例如房产与河流、湖泊、海洋等水体距离,房屋的高度和基础结构是否有防洪措施,重建成本,通过气候和水文模型进行潜在洪水风险校正等。 

借鉴:NFIP经验对中国洪水保险的启示

中国国家层面目前尚未出台与NFIP类似的洪水保险体系,但已在中央和地方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地方试点的推进,逐步探索通过保险机制提升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能力的政策框架。

政策层面,202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在灾后救助部分提出,“恢复重建资金等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自行筹措、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并鼓励通过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恢复重建。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经济补偿作用,发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农村住房保险、灾害民生保险等相关保险,完善市场化筹集恢复重建资金机制,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基本住房问题”,并明确责任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指导做好受灾地区保险理赔和金融支持服务”。

地方试点层面,深圳、宁波2014年开始推行巨灾保险试点,四川于2015年启动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广东省2016年起在10个地市推行巨灾保险试点,黑龙江省从2016年启动农业财政巨灾指数保险试点。

对上述国际经验,中国已出台和启动的自然灾害保险方案,还有很多可以参照之处。

主要表现在:第一,覆盖范围不足,与美国几乎覆盖所有洪水风险区域的NFIP相比,中国试点项目覆盖范围相对较小,且多集中在特定地区,且缺乏高风险区域的强制性投保要求等细化规则,这可能导致保险覆盖的风险范围进一步缩小。

相比NFIP通过详细的洪水风险地图和风险评估来确定保险费率的做法,中国的试点项目在风险评估和管理方面还在探索阶段,在数据开放和技术创新上需要提升,以形成一套成熟的、具有全国统一可比性的风险评估体系。

在加强公众意识与参与度、提升防灾韧性层面,相比NFIP的长期运作和深入社区的公众防洪保险教育,中国在公众层面对洪水保险的认识和参与度还有极大提升空间。

在保险产品设计与保费水平上,NFIP的保险产品设计相对成熟,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以适应不同风险水平和保单持有者的需求。当前推行的NFIP风险评级2.0计划,更是根据个体化风险评估提供了更精确的保费定价模型。而中国的保险产品,目前存在设计复杂、保费较高等问题,对洪水等自然灾害保险的普及率和接受度造成一定阻碍。

在透明度与公众沟通层面,中国可借鉴NFIP对财政透明度的标准和要求,定期向公众提供保险政策、理赔情况和财务报告,增强社会对保险体系的信任。

与此同时,中国由于灾害保险起步较晚,有更大的空间可借鉴相关教训,避免重蹈覆辙。例如,NFIP最突出的问题,即财务可持续性。未来在洪水及其他自然灾害保险体系构建中,中国需借鉴NFIP完全由国家财政兜底难以覆盖灾害高发年份保单赔付的教训,通过设置合理的保费结构、建立财政储备基金、与私人保险机构就出资结构进行权责边界划分等,建立一套既能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灾害保险普惠性,又能确保灾害保险的财务稳健性和可持续性的多层次自然灾害保险体系。

[作者段心凯,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及牛津大学布拉瓦尼克政府管理学院,英国外交部志奋领学者,研究方向为气候投融资、可持续发展战略及ESG国际比较研究,曾任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国际合作项目总监、万科集团南方区域产业合作首席合伙人,现任Ecopivot(香港)董事总经理,专注于ESG信息披露与整合投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