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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函!傲农生物因信息披露存在问题收行政监管措施,或将面临投资者索赔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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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生物”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因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傲农生物、漳州傲农投资及吴有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傲农生物或将面临投资者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以下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1)于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2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3)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1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根据警示函内容,经查,福建证监局发现福建傲农生物、漳州傲农投资公司存在如下问题:一、未及时披露诉讼、仲裁事项;二、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三、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四、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赵敬国律师认为,以下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1)于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2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3)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1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傲农生物收行政监管措施,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傲农生物:(1)于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2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3)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1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索赔、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索赔、索赔、天神娱乐索赔、索赔、索赔、索赔、延安必康索赔、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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