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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之间④|新业态与新税制:上海有场景,还要有空间

【编者的话】

“在北京,看上海”,“澎湃下午茶/京沪之间”系列于2024年5月17日正式启动。“京沪之间”旨在解析中央政策,探讨上海思路。

第一场研讨会,畅谈中国经济转型中的上海战略。第二场研讨会,聚焦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第三场研讨会,关注科技金融。第四场研讨会,关注新税制与新业态。

我们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志勇,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执行所长吕冰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李明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二级巡视员、研究员张俊伟。

以下为京沪之间第四场最后一篇文章。

“澎湃下午茶/京沪之间”第三场研讨期间,在谈科技金融的时候,上海社科院副研究员陈明艺介绍了纽约等城市的相关税收政策。第四期,我们聚焦“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2020年7月14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一边是对新业态的政策支持,一边是对新业态税收挑战的担忧。

数字经济之中,基础设施不具有税收转移效应,电子商务与数字服务具有税收转移效应。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袁从帅在《中国数字经济跨地区税收转移》中提到,企业线上销售额平均每提高 1 个百分点,企业实际税负较高的概率将减少 3.6%。税收转移,同时存在跨境转移问题。新业态需要的是税制调整,还是创新的税制?

京沪之间④|新业态与新税制:上海有场景,还要有空间  第1张

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二级巡视员、研究员张俊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李明均从部委文件和税收立法上梳理了“新业态”的范畴,以及相应的税收管理变化。

201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增加了“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商务交易者的登记注册信息”等条款。2018年,《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数据等有关规定。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规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

张俊伟引述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研究报告《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从税收管理的视角归纳了数字经济的特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税收挑战主要表现在,无形资产重要性显著提升,提高了企业开展税收筹划、规避税收责任的可能性;区分商品和服务难度加大,适用差异化流转税税率面临挑战;远程办公、虚拟办公导致工作地点与企业注册地相分离,带来了税收创造与税收归属的差异;就业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对税收征管带来挑战;社会极化现象加剧,要求税收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2019年,OECD还发布了《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的双支柱提议声明》。

欧盟也在采取单独行动对数字经济征税,就扩大“一站式注册制”覆盖范围、强化电子商务平台的代扣代缴义务、简化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降低企业税法遵从成本、防范电商逃避税收等做出了规定。

坚定不移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近年来,在强化电商平台税收代扣代缴义务,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加强进口电商增值税、消费税与关税征收管理等方面,税收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张俊伟判断,“电商游离于税收管理之外的局面已得到根本扭转。”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根据《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到2025年底,上海数字经济增加值力争达到3万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大于60%。李明的建议是,坚定不移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改革中存量失增量得;千方百计降商务成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志勇认为,税制改革是边际创新还是全面创新,取决于数字文明是否形成,并且是否能够替代现有的工业文明。上海新业态很重要,品种也最多。这也提供了很多应用的场景,可以去做更多的阐释,包括包容性监管。包容性监管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而是在确保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为新业态的发展提供适当的空间。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执行所长吕冰洋在探讨财政的可持续性时提醒,隐形的税费减免正在侵蚀财政能力。数字经济领域的相关税收政策,看起来,要慎之又慎。

优惠政策带来的不过是小小的空间。数字文明的刻度,主要还是体现在两个方面:政府克制使用数字技术扩充权力的冲动,市民自由使用数字技术提升幸福指数。如果反过来,市民受到约束,政府自由扩权,就不对了,数字经济也谈不上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