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以来,已有、、、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作出不减持股份承诺。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向市场传递了一个积极的信号,表明这些公司的内部人士对公司发展有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梳理,截至发稿,年内发布承诺不减持股份相关公告的上市公司已有136家,承诺不减持股份期限为6个月至60个月不等。
5月24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以下简称“减持新规”),至今已超三个月。
“监管层对减持行为作出进一步规范,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东源投资首席分析师刘祥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减持新规针对市场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出针对性调整完善,其中包括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有效防范绕道减持、细化违规责任条款以及强化大股东、董事会秘书的责任。
据统计,截至记者发稿,年内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144.97亿元,相比去年同期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477.15亿元,下降近70%。
田利辉认为,减持新规日渐显效,减持行为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和规范,有利于投资者对市场风险的预期和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违规减持,监管部门频频出手。比如,日前,深交所发布通报,对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盛邦”)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四川盛邦作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2023年8月5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其持有的3800万股兴民智通股份于6月23日、7月31日、8月1日因司法强制执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减持股份占兴民智通总股本的6.13%。四川盛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及相关规定。深交所依据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结果,决定将四川盛邦的违规行为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田利辉表示,对于违规减持的整改和防范,一是需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法规的有效执行;二是强化信息披露的执行,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增加行为的透明度;三是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填补现有制度中的漏洞;四是需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减持行为的监测与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