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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卖管制药给病友涉非法经营一审被判缓刑,安徽一女子提起上诉

因转卖自用镇痛管制药“地佐辛”给多名受疼痛困扰的病友,在安徽蚌埠生活的女子小夏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方公诉。

检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2年期间,小夏从被告人翁某某、江某、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获得地佐辛,后将获得的部分地佐辛向师某、沈某、吕某等人以18万余元出售,获利4万余元。

转卖管制药给病友涉非法经营一审被判缓刑,安徽一女子提起上诉  第1张

2024年9月1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小夏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小夏不认同自己涉非法经营罪,已提起上诉,希望二审法院改判其“免予刑事处罚”。

小夏向澎湃新闻称,自己患强直性脊椎炎多年,该病无法根治,她长期使用地佐辛镇痛,这几年来她光购买地佐辛的费用有上百万元,出售给他人的十八万元左右,占比较低。她称,自己转让药物的价格和这些年来买进药物的均价是差不多的,且低于市场价,她是出于对患有癌症等疼痛病友处境的同情和对疼痛感同身受而转卖药物,未想通过这种方式牟利。在转让前,她也审核过对方病历。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小夏出生于1992年,在安徽蚌埠一所医院当护士,2014年患上强直性脊椎炎,2019年病情加重,时常因病痛整夜无法入睡,甚至生活无法自理,只能长期请病假。情况稍好后,她重回工作岗位,但疼痛并未缓解。小夏说,强直性脊椎炎属于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无法根治,只能通过止痛药控制痛感,延缓发展,尽量不发展为残疾。因过敏原因,她反复试用多种止痛药后,换用了地佐辛。

地佐辛是人工合成的强效阿片类镇痛药,临床常用于治疗术后疼痛、内脏及癌性疼痛,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小夏说,地佐辛价格通常在100元到130元一支,对她来说,一支地佐辛能维持的止痛高峰在两个小时左右,到后来“5毫升一支的地佐辛,一天需要使用10支到20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小夏说,自己用该药久了,会有耐药性,为了省钱,她选择从药商或个人处购买。2020年,小夏加入受疼痛困扰的网友们组建的社群,认识了一些病友,并转卖部分地佐辛给癌症病友。她称,自己在转药之前都有审核病历。

小夏发来的《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小夏从被告人翁某某、江某、张某伟(另案处理)等人处获得地佐辛,后将获得的部分地佐辛以18万余元的价格向师某、沈某、吕某等人进行出售,获利4万余元。

检察院指控,2020年3月份至2022年9月份,被告人江某利用在蚌埠某医院麻醉科工作的便利条件,通过自己手术中截留或从被告人张某某处获取地佐辛,后以每支45元的价格出售给小夏共计27万余元。事后,被告人江某向张某某支付好处费共计3.42万元。2021年,被告人翁某某从他人处获得地佐辛,后以每支25元的价格出售给小夏共计25万余元。

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夏、江某、翁某某、张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出售限制买卖的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其中,小夏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小夏等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龙子湖区法院判决小夏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

一审判决后,小夏提起上诉。她请求二审法院能改判其免予刑事处罚。

上诉状中,小夏提到,自己购药主要是自用,出售部分占比极低,主观恶性不大。从2019年之后至2023年,其光购买地佐辛的费用有上百万元,而出售给其他人的只有18万元左右,只有少部分出售给病友使用,对精神药品的经营秩序没有造成严重损害。

此外,她认为自己出售地佐辛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带有病友互助性质等。在出售药品之前,她会查看病历了解对方病情。“病友在医院购药都是110元左右每支,长期大量用药的话一般家庭根本无法支撑。”她说,自己是出于同情病友,才会给他们提供帮助,还曾赠送药物给部分病友。